一、基本情况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关于签订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方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公司在该议案批准的签订要素范围内,已与关联方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银通支付商务有限公司就资金类关联交易签订统一交易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东百联集团控制的法人组织。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5号8楼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阿国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中银通支付商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组织。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688号A座2楼206室 注册资本:6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晨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支付产品的制作、发行、结算业务;电子支付系统及其设备的开发和应用;通过电子支付服务体系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职工餐饮服务、会展代理服务;百货、办公用品、礼品、家用电器、计算机产品、建筑装潢材料(钢材、水泥除外)的批发;信息数据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内容
为便于开展与关联方的日常融资类业务,公司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银通支付商务有限公司签署统一交易协议,协议期限不超过三年,其中,公司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议金额为80亿元,公司与中银通支付商务有限公司签署协议金额为10亿元。
四、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本次所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独立董事听取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融资业务,以及与其他股东之间发生的吸收存款业务,融资余额大、频率高,是公司日常融资周转的重要组成。公司就上述融资业务与关联方签署统一交易协议可更好满足监管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化定价,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