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09-23
公告

一、基本情况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关于签订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方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公司在该议案批准的签订要素范围内,已与关联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资金类关联交易签订统一交易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人代表

张为忠

注册地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实收资本(万元)

2,935,208.04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系描述

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组织

三、关联交易内容

为便于开展与关联方的日常融资类业务,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统一交易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签署协议金额为35亿元。

四、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本次所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独立董事听取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融资业务,以及与其他股东之间发生的吸收存款业务,融资余额大、频率高,是公司日常融资周转的重要组成。公司就上述融资业务与关联方签署统一交易协议可更好满足监管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化定价,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3日